随着全球经济发展,国际化贸易已然成为各大中小企业的发展趋势,而美国作为世界经济中心,更是高净值人群的首选。除了扩张生意版图,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就是解决国际身份。
如何找到合适的方式使得自己的事业既在美国有所建树,又可以为子女的海外发展做出完美的规划,让您为子女规划教育的时候不再顾此失彼,一步到位两全其美。
这个问题曾一直困扰着无数想要拓展海外市场的高管们,现在,熊猫出国就这个问题,给你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
EB-1C移民作为第一类优先职业移民,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不限所待的地域,只要您拥有国内高层管理者经验,在美成立一个新公司或收购当地一家公司为子公司,就可以申请获得美国绿卡,是目前最便捷获取美国永久居留身份的渠道。
高管的界定
美国移民法对高管是的定义是管人的经理,并不是说你手下有10人或者20个人,你就是高管了,是需要讲业绩表现的,也就是说你不是管一线工人,你是管中层干部的,你是管经理的经理。
比方说你是一个总经理,下面有几个部门经理,然后部门经理下面再有一些小兵,这样才是可以的。或者你是一个总裁,下面还有好几个总经理,在下面还有部门经理。这样当然也可以,反正你至少是在公司层级第三层以上的人才,可以是高管。所以简单来说,高管是管理经理的经理。
申请条件
1、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相互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关系。
2、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母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继续工作。申请人在境外和美国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的职位必须是经理或高级主管(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应的职务)。
3、申请人要移民美国是为了经营管理美国的公司而调派来美,由美国雇主,即海外公司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而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4、海外公司和在美国的公司均需正常运作,并雇有合理的员工。
时间:2019-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