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蓝卡是在特殊情况下在捷克共和国长期居住用于临时居住的许可证。拥有捷克蓝卡的外国人有权:
居住在捷克共和国
在发行捷克蓝卡的工作中工作,并在指定的条件下更改该工作。
捷克蓝卡结合了一份文件中的居留许可和工作许可证
捷克蓝卡发给具有较高专业或大学教育程度的工人,他们的雇佣合同至少为一年,法定每周工作时间,并且约定的月薪或年薪总额至少为1.5倍。捷克共和国的年薪总额在劳动和社会事务部的通讯中宣布。
捷克蓝卡适用于就业合同中规定的就业期限加3个月,但最长为2年。
捷克蓝卡使得在捷克共和国需要更高资格的外国人更容易进入就业市场。需要完成大学教育或高等专业教育,其中研究至少持续3年。
捷克蓝卡适用于非欧盟成员国的外国人,适用于就业方面的第435/2004 Coll。号法案第98节中列出的豁免 。
注意:欧盟国家,挪威,冰岛,列支敦士登和瑞士的公民及其家人在捷克共和国境内不需要工作许可证,捷克蓝卡或绿卡。
捷克蓝卡是针对捷克共和国的特定职位空缺而发行的。可用于捷克蓝卡的工作主要是那些未被捷克共和国或欧盟工人成功填补的工作。
签订的就业合同附有捷克蓝卡申请。联系您的雇主并安排您的雇佣合同的条件。
雇主的联系信息可以通过职位空缺找到。您可以在工作机会和简历部分填写结构化简历。您还可以使用大多数优惠所在的"职位空缺请求"链接。
申请捷克蓝卡是在捷克共和国的相关大使馆提交 的。内政部第462/2008 Coll号法令规定了国籍。未在本法令中声明的国家公民可以在CR的任何大使馆提交捷克蓝卡申请。
时间:2019-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