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还是买房,这是个问题。
在传统观念里,我们总感觉家就是有一个屋顶,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刚需。只是高昂的房价难免让人望而却步。
而另一边,国家开始实行一系列“租购并举”的政策,让人们发现即使租房子似乎也能享受不错的生活。
例如广州提出“租购同权”——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可就近读书,上海楼市公布2幅拟出让地块70年只租不售等等。
如果租房子就可以在理想的城市安稳生活一辈子,似乎也是挺美好的事。
所以,到底应该买房还是租房呢?
在5月14日国务院参事室与新华网思客联合举办的“参事讲堂”上,国务院参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名誉所长夏斌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夏斌参事做客最新一期思客参事讲堂
他表示,对于经济实力还不够的人,不应该鼓励他买房,而是租房。年轻人应该去拼事业,而不是早早就背上房贷。
巧合的是,在去年的另一期参事讲堂上,国务院参事陈全生也持相似意见,认为“有房住不等于有住房,我国应该大力发展租赁市场”。
那么,租房市场应该怎么发展?租房政策怎么落实?两位参事都建议我们学一学德国。
德国的房地产市场在全球可谓“独善其身”。
近30年来,全球主要发达国家的房地产市场经过了多轮周期上涨,而德国的房价波动幅度明显低了很多。从1970到2015年,英国名义住房指数涨了50多倍,相对涨幅较小的美国都增长13倍,只有德国仅仅增长了3倍多。
事实上德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稳定,与国内大力发展房地产租赁市场存在很大关系。
德国的住房拥有率一直都比较低,平均在40%左右,而欧盟的住房拥有率平均约达到63%。德国建立起了规范发达的租赁市场,一半多的家庭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问题。
德国的租房政策究竟有什么亮点,能够让消费者心甘情愿不买房呢?
1、房租管制
德国出台了《住房租赁法》和《经济犯罪法》,该法律主要就租房合同的制定、履行、租金水平及涨幅进行约定,并对解约程序进行了严格规范。用来保护租客利益,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
《住房租赁法》规定各州政府控制该州主要地区内,房租3年内涨幅不得超过20%。政府规定该地区的合理租金,如果房租超过合理租金的20%,房东就构成违法行为,房客可以向法庭起诉;
如果超过50%,房东会被认为是赚取暴利构成犯罪,可判入狱三年。即使房东有正当理由想提高租金,也须经过房客同意。
那合理租金如何界定?标准非常严格
时间:2018-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