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政府宣布布最新疫情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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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菲律宾政府为防制COVID-19疫情持续扩散,陆续采行下列措施:

  (1)自2020年3月22日零时开始禁止所有外籍旅客入境菲国,包含持工作签证(9G)、特殊签证(SRRV、SIRV、ABTC)及非移民签证(47a(2))之旅客;菲籍人士配偶及子女、国际组织人员、外交人员及航空公司机组员不在此限。

  (2)自3月19日起暂停菲国全球驻外单位核发签证,并取消所有已核发但未使用之签证,惟不包含已核发予菲人外籍配偶或子女之签证、外交人员或国际组织人员之签证。

  (3)自3月17日零时起至4月30日午夜11时59分止,吕宋岛(Luzon)全境实施「加强型社区隔离」(EnhancedCommunityQuarantine,ECQ),以遏止疫情蔓延;至COVID-19高风险(high-risk)之行政区(如:大马尼拉都会区、Benguet省、Tarlac省、Batangas省、菲国中部Mindoro岛及菲国南部Davao市等),则将续延长ECQ措施至5月15日午夜11时59分,以遏止疫情持续蔓延。原在ECQ措施实施范围内但未列入延长ECQ之地区自5月1日零时起,改为实施「一般型社区隔离」(GeneralCommunityQuarantine,GCQ)。菲国政府于5月12日公布大马尼拉都会区、Laguna省及宿雾市小幅放宽改实施「调整型加强社区隔离」(ModifiedEnhancedCommunityQuarantine,MECQ)措施至5月31日,其他地区有自ECQ调降为GCQ或解除社区隔离措施。菲国政府于5月29日宣布自6月1日起调整菲国各地区之社区隔离措施,其中大马尼拉都会区、宿雾市、纳卯市等地区调整实施GCQ,其他地区实施「调整型一般社区隔离」(ModifiedGeneralCommunityQuarantine,MGCQ)措施。菲国政府于6月16日宣布调整即日起至6月30日菲国各地区之社区隔离措施:宿雾市(CebuCity)调升为ECQ措施;宿雾省塔里沙市(TalisayCity)调升为MECQ措施;大马尼拉都会区、薄荷省(ProvinceofBohol)、纳卯市等地区维持实施GCQ措施,其他地区维持实施MGCQ措施。

  (4)菲国总统于3月16日宣布菲国进入灾难状态(StateofCalamity),为期6个月,并视情况提前终止或延期。菲国各地方政府依疫情严重程度实施宵禁、调整商场营业时间、娱乐性质商店除外之店家可有限度营运;另依各地社区隔离措施分级情形,部分餐厅仅限外带及外送或有限度营运;部分大众运输工具停驶或全面恢复但限制载运人数等措施。

  2.所有入境菲国乘客须配合隔离及检疫之程序如下:

  (1)所有旅客抵达菲国后,由菲律宾检疫局(BureauofQuarantine,BOQ)向渠等说明COVID-19隔离及检疫程序;

  (2)所有旅客将采一站式方式填写相关资料;

  (3)所有旅客将进行COVID-19采验;

  (4)所有旅客将前往隔离地点,监测隔离2至5天,等待COVID-19检测结果;

  (5)旅客若采验COVID-19为阳性,则将送往医院接受治疗,采验阴性之旅客将由BOQ核发COVID-19阴性证明书,可离开隔离地点返回住所完成14天自主隔离;

  (6)非属菲籍海外移工者隔离相关费用须自行负担。

  3.为因应全球COVID-19疫情持续扩大,我「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已将全球旅游疫情建议一律提升至「第三级」(警告),本部亦将各国旅游警示均调升为「红色」,建议国人于COVID-19流行期间应避免赴海外商旅。外交部后续将根据疫情最新发展及指挥中心指示,滚动检讨并调整对世界各地的旅游警示。

  4.国人倘须了解菲国各地区疫情资讯与隔离措施及最新入境检疫相关规定,可洽询菲国驻台代表机构「马尼拉经济文化办事处」(电话:02-2658-8825),或查询菲国卫生部官网:https://www.doh.gov.ph/press-releases,及菲国政府针对COVID-19所设置之网站:www.covid19.gov.ph。

  5.菲国卫生部部长FranciscoDuqueIII于2020年元月30日下午召开记者会,宣布菲国第1件COVID-19确诊病例;菲国卫生部于2月2日召开记者会,宣布菲国境内第2件COVID-19确诊病例,患者已于2月1日死亡。截至6月15日,菲国COVID-19确诊病例共计26,420件,其中有1,098例死亡。

  6.菲律宾政府为防范COVID-19疫情扩大,对所有入境外籍旅客采取进一步管制措施,须审查护照,以确认近期内不曾赴中国及香港与澳门等地。由于我国国民入出中国及港澳等地使用台胞证,马尼拉经济文化办事处(MECO)2月4日公告,自2月8日起,国人申办菲国签证时,须提供我移民署核发之入出境日期地点纪录(须包含21日内曾前往的国家名称),并于入境菲国时备妥该项文件供菲国移民官审查。国人对申办菲国签证或相关应备文件有疑问之处,请径洽马尼拉经济文化办事处:02-2658-8825分机712、713及709。

  7.国人在菲律宾境内请配合菲国各地方政府所规定之相关防疫措施,如:出门配戴口罩、维持社交距离等。国人倘在菲国遭遇急难需要协助,请即拨打我驻菲律宾代表处紧急联络电话:+63-917-819-4597;或请国内亲友拨打「外交部紧急联络中心」电话:0800-085-095,以即时取得协助。
时间: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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