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是世界上性别平等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这是基于这样一个信念:一个更加公正和民主的社会是由平等分享权力和影响力的男女共建的。它意味着性别平等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拥有同等的机会、权利和义务,它表示两性均可获得工作并养活自己,兼顾事业和家庭生活,而且两性关系中的任何一方都无需担心遭受虐待或暴力。一个完善的福利体系更便于两性平衡工作与家庭生活。
学校中的性别平等
1998年,瑞典议会通过法案,要求学校(包含托儿所)必须确保男孩和女孩享有同等权利,在性别教育上打破陈规旧习;并开展特殊培训项目,以帮助老师完成性别教育。例如,在舞蹈班上,男孩和女孩有平等选择角色的权利,不论王子与公主、还是国王与海盗,都取决于孩子对角色的喜好,而非性别。
瑞典玩具宣传册:男生可以是粉色的,女生可以是蓝色的,男生学缝纫,女生学焊接。
父亲专属两个月的育婴假
瑞典于1995年首次为男性推出一个月的带薪育婴假,2002年增加至两个月,目的是鼓励爸爸请更多育婴假,促进性别平等,这个假期不能转让给另外一方。目前,瑞典政府慷慨提供16个月亲职假,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可以请,其中两个月是“父亲专属配额”,育婴假可在小孩8岁以前的任何时间申请。
在瑞典,父母双方均有权获得带薪育儿假
工作中的性别平等
2009年,瑞典推出《反歧视法案》,有两个主要章节与工作场所的性别平等有关。一是要求所有雇主必须积极主动地去实现促进男女平等的具体目标。二是禁止歧视。如发生歧视性骚扰,雇主必须进行调查并采取措施。雇主应该平等对待正在休、将要休或休过育儿假的雇员或求职者。
在瑞典,身居单位最高职位的女性比例日益上升
重要的三部法律
《堕胎法》1974年以来,瑞典女性在怀孕后的前18周内有选择堕胎的合法权利。这意味着女性可以在怀孕后的前18周内,自主决定是否堕胎,而不必给出任何理由。在第18周以后直至第22周,如果有特殊原因,也还是可以堕胎的。不过在这种情况下,瑞典国家卫生与福利委员会要展开调查,然后才能决定是否允许堕胎。
《保护女性免遭暴力法》于1998年生效。该法律规定,对于女性所遭受的,例如来自与其关系密切之男性的虐待,应进行累计。对女性的每一记击打或每一次性和精神方面的侮辱都会被考虑在内。此等严重侵犯女性尊严的行最多可判6年的监禁。
《禁止购买性服务法》社会对卖淫的看法对性别平等有着直接的影响。《禁止购买性服务法》是于1999年生效。该法使得在瑞典购买性服务成为一种违法行为,并将购买者,而不是从事卖淫业的成年人和儿童,作为打击目标。因此,在全球整体对购买性服务持接受态度的大环境下,瑞典的街边卖淫现象大幅减少。而瑞典在这方面的政策也极大地促使其他国家改变它们的做法。
明确概念定义与性别平等政策目标
瑞典政府对GM的定义是:达成平等政策目标的主要策略。换言之,就是所有政策领域运用GM的工具,尽其可能发现性别平等的目标与成效指标。
瑞典的国家性别平等目标很聚焦也很明确:“男女拥有塑造社会与己身生活的相同权力,并分成具体的四项子目标---男女均分权力与影响力、男女经济平等、男女均分无薪的照顾与家务工作、以及男性对女性的暴力必须停止。
时间:2019-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