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未来配偶的联合声明,婚姻的完成发生在公民身份。要完成外国公民与摩尔多瓦共和国公民之间的婚姻,将提交以下文件:
夫妻双方提交的婚姻宣告;
未来配偶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未来配偶的出生证明(或出生证明复印件)及其复印件;
婚前医疗证明;
确认以前结婚的文件(以前结婚配偶离婚或死亡证明书或复印件,国外签发的离婚法院命令)及其后的副本(视情况而定);
外国当局签发的证据,其结果是外国公民符合其国家的要求,并可以与摩尔多瓦共和国公民结婚。
外国公民身份证和在国外居住的无国籍人必须在摩尔多瓦共和国签发入境章和签证(如有必要),以及他们在摩尔多瓦共和国居住的附件。
除了与摩尔多瓦共和国签署取消合法化程序的国际条约的国家外,外国当局签发的所有文件都应合法化。
家庭团聚的长期签证
申请表;
过去10年签发的旅行证件(护照),有效期至少超过离开摩尔多瓦共和国领土的预定日期3个月(如果是未成年人 - 另外还有出生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护照) ;
最近的垫子,彩色照片35mm x 45mm;
接受外国人主管当局满足家庭团聚法律规定的条件(由移民局和庇护局签发);
家庭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
旅行医疗保险在摩尔多瓦共和国境内有效(最低保额为30.000欧元);
除16岁以下未成年人外,原籍国的司法记录翻译成国家语言;
移民局和庇护局发出的邀请,或者由欧盟成员国或申根协定缔约国签发的居民许可证或有效签证(过境签证除外);
领事费 - 80欧元:
时间:2019-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