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尔多瓦移民立法规定了外国人的临时居住权和永久居留权。
临时居留权可以授予:
a)移民工作;
此类别包括在摩尔多瓦注册的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创始人和经理。
b)学习;
c)家庭团聚;
d)用于人道主义或宗教活动;
e)长期医疗和恢复治疗;
f)出于其他目的,当外国人的活动不违反摩尔多瓦共和国的法律,或者为了公共利益或国家安全而在摩尔多瓦共和国居住是必要的。对于临时居留的补助,外国人应在摩尔多瓦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外国人原籍国公民居住期满前至少30天向内政部移民庇护局提出申请。如果申请人是摩尔多瓦已建立签证制度的国家的公民,则申请人必须持有长期居留签证。
在提交日期的30个日历日内,移民和庇护局应发布批准或拒绝临时居留的决定。
根据请求的原因,临时居留权可以授予最长5年的期限,并且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以及另一期间。
通常,外国人被授予居住权一年,随后每年续签。
居住权可以在先前批准的居住期限到期前至少30天根据向移民和庇护局提交的申请延长。
永久居留权:
在摩尔多瓦永久居留的权利可以授予外国人 - 如果他符合下列条件,则有权获得临时居住权:
a)在摩尔多瓦拥有合法且连续的临时居住权至少三年 - 对于已婚的外国人摩尔多瓦共和国公民;
b)在摩尔多瓦拥有至少五年的合法和连续临时住所 - 适用于其他类别的外国人;
c)证明他们有足够的维护手段,但与摩尔多瓦共和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除外;
d)拥有生活场所;
e)说出令人满意的官方语言;
f)继续满足进入摩尔多瓦共和国领土的条件;
g)外国人在摩尔多瓦逗留期间没有干涉任何阻止入境摩尔多瓦领土的理由;
h)过去3年没有任何犯罪记录。
对于与摩尔多瓦共和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婚姻期限必须至少为3年。
对于居住符合摩尔多瓦共和国利益的外国人,可以在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给予永久居留权。
时间:2019-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