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在香港自雇人士是自己开公司的,但一旦开了公司就需要交税。你可从以下文章了解有关香港自雇人士的定义及其税务责任。
首先要搞清楚自雇人士的定义:
在没有任何雇佣关系下,如果你从买卖货品、提供专业或个人服务赚取入息,你就会被视为经营行业、业务或专业,亦即自雇人士。自雇人士可以是东主或是合伙业务的合伙人。
自雇人士需要承担6项责任:
1.作为自雇人士,你须就独资业务或合伙业务赚得的应评税利润课缴利得税,你须要:备存足够的业务纪录至少7年;
2.根据你的会计纪录拟备账目;
3.填写及提交报税表,以申报业务利润或亏损;
4.除非已收到税务局发出的报税表,否则你应于有关课税年度的评税基期结束后4个月内,以书面通知税务局你须要课税;
5.如你的业务已结束或者地址有所更改,你须于1个月内通知税务局;
6.需要缴付你的税款。
当然,如你收到税务局发出的报税表,即使你的业务已结束、或没有运作,又或出现亏损,你仍须于注明的限期内填妥并提交报税表。
时间:201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