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泰坦尼克号》都哭得稀里哗啦,整部影片最感人的一句话就是“Take my name as your first name” 以我之姓,冠你之名,这在内地显然实现不了,最多就是把你加进我的户口本里,但是在香港这种现象很常见,尤其在香港商界女性之中。
在我们印象中,香港政商界已婚女士,其姓名很多都是四个字的,比如回归后首任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世界卫生组织首任华人总干事陈冯富珍、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首任特首夫人董赵洪娉、第二任特首夫人曾笑鲍薇、第三任特首夫人梁唐青仪,以及首富李嘉诚的妻子李庄月明、曾任新鸿基地产主席的郭邝肖卿、邵逸夫的第二任妻子邵方逸华等。
她们都是冠夫姓,即在结婚之后,在自己姓名之前加上丈夫的姓氏。相比之下,我们耳熟能详的香港女明星,以及广大普通市民,在结婚后极少有这一情况。
政商界女士不少冠夫姓,其原因耐人寻味。
冠夫姓古今中外皆有之,但香港比较特别学术界普遍认为,冠夫姓是夫权婚姻的产物。这是一种在世界上多个国家都常见的现象,大致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是以“夫姓+父姓+氏”进行组合。中国宋代以后直到民国初年,在户籍文书、族谱宗谱、完粮纪录等正式纪录中,对已婚妇女通常采取双冠姓。比如说,姓张的男士娶了姓王的女人,在正式公文里、或写进族谱里她就成了“张王氏”
第二类是以“夫姓+自己的名”进行组合,亦称从夫姓,这在西方社会较多。比如美国前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原名希拉里,在与比尔·克林顿结婚之后,将丈夫的姓作为自己的姓。
前美国总统肯尼迪的遗孀杰奎琳,后来再次结婚,干脆把两任丈夫的姓氏都加在自己的名字里,成了肯尼迪·欧纳西斯·杰奎琳。德国总理安格拉·多罗特娅·默克尔,“默克尔”其实是前夫的姓,但她再婚后依然保留前夫的姓氏。
于是乎,她的现任丈夫乔基姆·绍尔,偶尔被人错称为“默克尔先生”,那场面想想还是挺尴尬的。
第三类就是保留自己的姓氏,最为典型的就是中国大陆。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即明确:“夫妻有各自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其后,这一原则在历次法律修改中都被传承下来,新中国的女性从此再也不用因为结婚而改名,拥有了永远独立的名字。
而在香港、台湾及东南亚部分地区,实行第四种组合方式,即以“夫姓+
时间:2018-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