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语,法语和德语是比利时的三种官方语言,而英语在全国各地也被广泛使用。比利时居民在自己的私人生活中享有语言自由。该国确实有3种通常在公共事务中使用的语言:法语,德语和荷兰语。虽然《宪法》并未明确将这些语言指定为官方语言,但它确实指出比利时有4个语言领域:法语,德语,荷兰语和布鲁塞尔的双语首都。
佛兰德地区,佛兰德社区和首都地区都将荷兰语作为其官方语言,使其成为该国使用最广泛的语言。其次是法语,由法语社区,瓦隆大区和首都地区使用。它是40%人口的母语。德语是最不常用的官方语言。只有1%的人口以母语为母语。它主要由77,000个德语社区使用。
比利时的区域语言
除官方语言外,比利时还有多种区域性或非官方语言。尽管法语社区已将它们视为独特的语言,但其中一些与法语的关系非常密切。它们是Walloon,Picard,Champenois和Lorrain。瓦隆人(Walloon)是比利时南部地区的传统语言,最初由瓦隆人(Walloons)(一个民族社区)使用。今天,老一辈会说这种语言。年轻一代还没有流利地学习它。皮卡德(Picard)和尚皮诺瓦(Champenois)都在该国的瓦隆大区和东南部的高姆(Gaume)的洛林(Lorrain)都说。
其他区域语言本质上是日耳曼语。例如,低迪茨(LowDietsch)在该国东北部的林堡公国(Lochburg)讲。该语言类似于德语区所说的德语。东部的卢森堡省的卢森堡语,尽管已被比利时法语取代。它在卢森堡大公国仍然使用。依地语由Ashkenazi犹太人讲,Antwerp约有20,000人口。这个社区是世界上少数仍然以意第绪语为主要语言的社区之一。
比利时外语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比利时还接待了来自不同国家的移民。他们带来了他们的习俗和语言,为该国不断变化的景观做出了贡献。一些最常见的外语包括柏柏尔文,阿拉伯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葡萄牙文,土耳其文,希腊文,波兰文和英文。其中,英语被广泛使用。
比利时的语言法规
自1830年以来,该国一直在争论应正式使用哪种语言。多年来,比利时的语言法规已经发生了变化。在1800年代,法院和政府以法语(上层阶级的语言)进行管理。对于北部不会说法语的社区来说,这是一个不利条件。佛兰德运动开始是为了使官方语言为荷兰语。1873年在法兰德斯取得了一定的成功。
1878年,它在布鲁塞尔宣布必须以荷兰语或荷兰语和法语共同发布。双语教育于1883年开始实行。从1921年到1962年,该国实行地域性原则,该原则确定了政府官员说的语言将以该地区为基础。不会说该地区语言的比利时人将无法与政府官员沟通。1962年,通过定义每个市镇使用的语言进一步澄清了该立法。它进一步宣布,如果说一种官方语言的少数人住在另一种语言的城市里,他们将能够以自己的语言请求公共服务。
1970年,宪法规定了这些语言区域。关于语言的争议在今天仍在继续,因为语言的自由仅扩展到私人住宅。它进一步宣布,如果说一种官方语言的少数人住在另一种语言的城市里,他们将能够以自己的语言请求公共服务。1970年,宪法规定了这些语言区域。关于语言的争议在今天仍在继续,因为语言的自由仅扩展到私人住宅。它进一步宣布,如果说一种官方语言的少数人住在另一种语言的城市里,他们将能够以自己的语言请求公共服务。1970年,宪法规定了这些语言区域。关于语言的争议在今天仍在继续,因为语言的自由仅扩展到私人住宅。
时间:2020-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