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由于大部分国际交通中断,滞留在泰国的中国同胞现在对他们担心的签证延期有了明确的答案。
4月7日,泰国内政部发布了一份官方文件,其主要内容是“疫情期间外国人在泰国的特别规定”。签署者是泰国总理兼国防部长巴尤德将军和泰国内政部长阿努蓬。
短期停留泰国的外国人(包括落地签证)可在签证到期后的3月26日至4月30日期间申请在泰国停留,并延长“外国人24小时报到”期限。
持有泰国长期签证或持有有效期为一年的返回泰国证明(返回签字),但不在泰国的外国人可能会推迟进入泰国,直到签证有效日期之后。然而,在疫情好转后,必须在移民局规定的时间内尽快返回泰国。
对于从边境口岸持入境卡进入泰国的外国人,他们可以暂时延长在泰国的逗留时间。在重新开放过境点后的7天内,外国人必须从过境点离开该国。
4月8日,泰国移民局还宣布,所有签证在3月26日或之后到期的外国人(包括落地签证,第30页、第14页、第30页和第90页签证)将自动延期至4月30日。外国人不需要去移民局申请延期签证,也不会因为逾期居留而被罚款每天500泰铢。
要求在2020年3月26日至4月30日期间报告90天的外国人在此期间暂时免于报告,并将推迟到下一个报告期。
持边境通行证进入泰国的外国人将被允许暂时留在泰国,但必须在边境口岸重新开放后7天内离开。
时间:2020-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