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长送孩子到加拿大读书,顺便买一个房子给孩子住。自己其实是无意要做加拿大的永久居民的,于是想写孩子的名字。但地产经纪会告诉你,房产不能写孩子的名字。
难道加拿大不允许未成年人拥有房产吗?针对以上疑问,熊猫出国移民专家今日在此为大家作出解答!
*加拿大是允许未成年人拥有房产的!
但你的地产经纪也没说错,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是不能有未成年人的名字的。因为根据加拿大的合同法(Contract
Law),未成年人(Minor)是没有合同履行能力的(Lack the capacity to contract)。
因此房产买卖合同如果涉及未成年人,合同可以被视为没有法律执行力的(Voidable
Contract)。但是,如果你买下房产,然后要求把未成年子女的名字放入房产产权(Title)中是允许的。
用孩子的名字购房,此风险甚高!
分析高风险因素:
这样造成以后的房屋买卖异常繁琐。因为未成年子女无法进入房屋买卖合同中,一旦出现任何变故,需要把房子卖出变现,需要申请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的法令(Order)才可以最终执行。
曾经有案例:一位86岁的老人把自己的6岁的外孙子加到房产产权中,老人之后身体出现状况,急需用钱,想要卖房,最后的手续极其复杂。
既然有如此高的风险,为啥有人愿意这么做呢?
产权继承问题
在加拿大的房产产权中有两种产权方式:Joint Tenant 和 Tenant in Common
如果把孩子用Joint Tenant的方式加入产权中,以后继承的时候,就免去了繁琐的遗产认证过程。加拿大虽然没有遗产税,但有遗产认证费。
加拿大遗产在2万5千加元以下的免征遗嘱认证费;遗产在2万5至5万加元之间,收费为千分之六;遗产超过5万元的部分,费用为金额的1.4% 。
这种做法可以合理规避遗产认证过程,也省掉了大额的遗产认证费用。
税务问题
投资房有租金收入,收入要计入产权人的个人收入中。
因此,如果父母收入比较高,租金收入要扣去不菲的个税。不如把房产转移给子女,让无收入或低收入的子女交少的税。
其实这种做法只适合成年子女,并不适合未成年子女。因为加拿大税法中有一条:Income Attribution
Rule(收入分配规则)。如果赠与给未成年子女,在其未成年阶段,所有收入都要计入赠与人的收入。
所以,这样做是无法避税的。有此想法的朋友还需再三斟酌。
赠现金给孩子,被CRA追税
父母做生意亏本了,为了担心债主追债,把房子转给子女保全一部分资产。
民事赔偿的问题不是我们要说的内容。但如果父母欠的不是别人的钱,而是CRA(加拿大税局)的钱。
加拿大的税法(Income Tax Act)的Section
160,有一条特别的规定:如果此时有转移财产的行为,接受财产的一方有责任分担债务!
最著名的案例,就是老爸给女儿送上20万,结果CRA发现老爸负税在逃,于是找到女儿索要30万。这种情况,无论子女是否为未成年人,都难逃债责。
那么,什么情况可以引发Section 160 Assessment呢?必须同时满足4个条件:
· 已经欠税
· 有资产转移发生(任何形式的转移包括房产)
· 接收人为配偶/同居配偶/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亲属
· 低于市价
Section 160 Assessment 有追溯时效吗?很不幸,没有。对于 S.160,CRA可以无限期追溯。
如何继承?
另外,房价经过十几年的迅速增长之后,原来并不起眼的房子,都成了百万遗产。但是,如何把加拿大的房产让子女继承呢?
一、 将自己所住房屋低价卖给子女
① 优点:父母通过将房屋低价出售给子女,变相将资产转移给了子女,不用缴税。
② 缺点:
如果该住房是父母的主要住宅,增值部分其实无需缴税,低价将住房卖给子女的同时,也将税务的负担交给了子女,就失去这个省税挣钱机会,尤其对于房产增值很大的业主,更是如此。
二、 父母将大房按加拿大房产市价卖出,自己换间小房,然后将多余的现金作为礼物给子女作为买房资金
① 优点:这种给子女的现金,也是不用缴税的。而且,比较灵活和容易量化。
② 缺点:必须要卖掉父母的自住房,对于希望保留自住房给子女的家庭,这个方案没有可行性。
三 、帮孩子承担买房首付,但该首付作为给子女的无息按揭,子女卖房子时需要归还这笔首付
① 优点:
适用于子女家庭和婚姻尚不稳定的家庭。在这种方案下,子女如和配偶离婚,这笔钱是不能当作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个好处是制约子女,不让他们随便处理房屋。
② 缺点: 要由律师制定首付按揭的档,操作手续相对繁琐。
四、遗嘱继承:父母通过遗嘱将房产的实物直接留给子女
① 优点:避免了在父母去世前分割财产。
五、通过遗嘱将房产信托,然后转移给子女
① 优点: 对于较大总额的资产的继承,可以合理避税,是首选。最著名的案例是苹果公司创始人乔布斯生前将全部身价信托。
② 缺点:适用于大宗资产的继承,但对于普通家庭而言,手续太过繁琐。
六、父母和子女共有房产,自然继承
①
优点:许多配偶会将双方作为房屋共同所有人,一旦一方去世,房屋就会在无需遗嘱认证情况下自动转给在世一方。而在世的一方也可能将子女加在房屋共同所有人一栏,此举目的是让房子在父母都去世时无需缴纳任何遗嘱认证费而自动转给子女。
② 缺点:
在房产上,父母和子女承担联带责任。若父母想卖房或抵押房屋,还得经过子女同意。同时,无论父母或子女任何一方,陷入破产,离异,债务,均可能引发纠纷。
想有房养老,千万注意这一点!
不过当父母想把物业拿回来养老,或是拿回金钱颐养天年时,子女未必有这么孝顺,万一不肯还,亲人都要对簿公堂,最近便有两父女因为一间屋而闹上法庭。
熊猫出国移民专家建议:如果不是直接将物业送给子女,想保留一点控制权的话,最简单直接的方法是别整栋房子都在子女名下,至少保留1%业权,起码保证“有屋住、有钱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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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29